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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作者:贺辉 来源:雁峰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1-12 09:37:03

2023年1月6日,衡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衡阳市雁峰区兴民建材园林经营部诉雁峰区人民政府、雁峰区黄茶岭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一案,雁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昌华、黄茶岭街道办事处主任代明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陈昌华副区长和代明主任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予以当庭答辩,就涉案的相关情况进一步向法庭进行说明,通过雁峰区人民政府和黄茶岭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对审理案件中的相关事实进一步得到查清,最终原告主动撤回了对雁峰区人民政府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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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雁峰区司法局还组织区水利局、黄茶岭街道等部门相关人员对该案庭审进行旁听,通过“零距离以案释法”方式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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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够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客观、全面地了解行政机关的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推进行政机关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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