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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之防范野外用火,失火责任难逃

作者:张选华 来源:南岳区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10-24 1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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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17时许,南岳镇村民何某林(男,50岁,南岳人)无视森林防火令,擅自在自留地内烧茅草。南岳派出所接警后与区森林公安分局合成作战,办理了该违反禁令野外用火案。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何某林对自己拒不执行《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林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明确,9月24日至10月31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全省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三十米范围为森林高火险区,要求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一旦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请广大居民群众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禁令,切记“野外慎用火,失火责难逃”。南岳公安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力求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切实保护南岳区秀美的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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